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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后近90%代孕女性无生育能力 代孕是否需要合法
文章来源:http://www.llzyw.com  发布日期:2019-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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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二胎政策实施以来,越来越多的家庭想再生一个孩子,以实现“龙凤呈祥”“多子多福”或者“好事成双”的愿望。于是,70后、80后成了生二胎的主力军,但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调查显示高龄武汉代孕妇井喷式增加。我国高龄武汉代孕妇的比例,1995年为0.9%,2005年为4%,2015年为10%。数据显示,全国符合生育二孩条件的9000万左右家庭中,60%的女方年龄在35岁以上,50%在40岁以上。不孕不育成为想生育二孩家庭的最大心病。

  国家卫计委科研所临床医学中心副主任耿琳琳说,人的生育年龄和生育率呈负相关性,年龄越大,生育能力越低,再加上妇女的卵细胞逐渐老化,以及环境污染、电磁波辐射、化学品的影响,在未绝经期之前的10年内,妇女的卵泡质量会出现下降趋势。随着年龄增加,生育率呈明显下降趋势,到45岁以后,将近90%的妇女没有生育能力了,末次妊娠的平均年龄是40岁左右。

  高龄不但能使生育能力降低,而且生育的畸形儿童明显增加。高龄生育的妇女卵子老化,造成基因突变的情况增多,更容易生出基因缺陷的患儿。如果武汉代孕妇的实际年龄大于34岁,代孕胎儿畸形率会达到8%—15%。一些先天性的疾病如心血管畸形、唇腭裂等,发病率也会随着代孕母亲生育年龄增加而上升。

  

  虽然我们现在有药物治疗、试管婴儿、人工授精等多重受孕手段。但是,一般性的药物治疗代怀孕率为10%—15%,做试管婴儿的代怀孕率为40%—50%,人工授精的怀孕率为15%—20%。不高的代怀孕概率和昂贵的受孕费用,使得代怀孕并不是一件那么容易的事情。

  面对这样的难题,代孕是否应该合法的声音也开始出现。

  

  但我国严格禁止代孕。2001年,原卫生部曾出台《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其中第3条第2款指出:“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因为这不但带来的是一系列的伦理问题,对后期的管理造成了困难。

  当然,代孕这一途径并不是全球禁止,在代孕最为宽松的俄罗斯,虽然允许大量的代孕中介公司存在,但《俄联邦公民健康保护基本法》和《俄联邦家庭法》等法律中明确规定:代孕需要女方拥有确认自身无法生育的医疗证明,而代孕代孕婴儿的父母如果希望将武汉代孕新生儿注册为自己孩子时,需要得到代孕者的许可。

  代孕的需求正在不断上升,或许俄罗斯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但是小编认为代孕还是不要合法为好。

  子宫毕竟不是生育的工具,女人也不是生殖机器,将子宫商品化是对代孕女性尊严的贬低和践踏。

  在代孕女性受孕期间,其身体和心理所受到的创伤没有办法来预估。如果代孕胎儿出现畸形或者其他疾病,谁来承担这个责任我们不得而知。

  另外,在法律层面来看,谁是这个孩子的真正代孕母亲?是有血缘关系的代孕者,还是委托者?代孕母亲身份及其代孕婴儿身份的认定应该怎样明确?

  代怀孕是一件神圣的事情,对于生命的渴望是出于本能。纵然很多家庭存在着不孕的苦恼和对新生命的期盼,但是还是需要保持最后的底线,也是出于对人、对生命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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